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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招飞腰围要求 11月民航招飞

2025-11-11 02:27:46 | 三涯网

今天三涯网小编整理了民航招飞腰围要求 11月民航招飞相关内容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,一起来看下吧。

本文目录一览:

民航招飞腰围要求 11月民航招飞

民航招飞体检中,关于体重、胖瘦问题的解释

民航招飞体检中,关于体重和胖瘦问题主要通过体质指数(BMI)和腰臀比(WHR)进行评估。BMI计算公式为体重(W)除以身高(H)的平方。正常范围为18.5至24,小于18.5视为体重不足,大于等于24为超重,大于等于28为肥胖。

若BMI大于等于24,需测量腰围和臀围。腰围在呼气时的水平测量,单位为厘米;臀围是受检者面向检查者自然直立时的臀部最大周径,单位同样为厘米。

体检标准中,BMI小于18.5但骨骼肌肉发育良好者视为合格;BMI大于24但腰围小于85cm、腰臀比小于0.90、体型匀称、肌肉发达、无脂肪堆积现象者也合格。

对于体重偏轻但肌肉轮廓清晰、肌肉力量良好的个体,有机会通过锻炼复查达到合格标准。反之,若体重严重不足或力量较差,则不易通过体检。

对于体重偏重但未达肥胖者,只要腰臀比达标、肌肉发达,亦可通过体检。反之,若已达到肥胖,则很可能被淘汰。

体检时,医生有权直接淘汰超重或体重不足者,复查机会视具体情况和个体差异而定。

有计划参与招飞的同学,应提前测量身高体重,了解自身是否符合体检标准。对于边缘或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学生,应提前调整体重,以满足招飞要求。

民航招飞腰围要求 11月民航招飞

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

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时,对于体格检查有明确的标准。首先,关于身高,男性飞行学生的身高应在170至185厘米之间,女性则应在168至180厘米。此外,体重需符合民航招飞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,即18.5≤体重指数(BMI)≤24,其中BMI计算公式为体重(kg)除以身高幂2。

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,被视为合格:一是体重指数小于18.5,若骨骼发育良好,则可视为合格;二是体重指数超过24,只要腰围小于85厘米,腰臀比小于0.90,且身体匀称、肌肉发达,没有胸、腹、腰等部位的脂肪堆积,也可视为合格。

在视力方面,要求双眼未经任何手术,裸眼视力需达到C形视力表0.3以上,且无色盲、色弱、斜视,无严重沙眼或倒睫。同时,申请者必须没有传染病,也没有家族精神病史。

这些标准确保了飞行学生的身体素质,有助于提高飞行安全性和工作效率。严格的体格检查不仅体现了民航对飞行员的身体条件要求,也体现了对乘客安全的重视。

对于飞行学生而言,满足这些标准不仅是一个挑战,更是一个提升自我的过程。通过严格的体格检查,飞行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,从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,达到最佳的身体状态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标准并非一成不变,民航部门会根据最新的研究和实际情况,适时调整这些标准,以适应飞行技术的发展和安全需求。

因此,对于有志于成为飞行员的申请者而言,了解并满足这些体格检查标准是非常重要的。通过努力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,不仅能够通过体格检查,也能够在未来的飞行生涯中,为乘客提供更安全、更舒适的飞行体验。

2014年11月民航招飞

三涯网(https://www.sanyazx.com)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4年11月民航招飞的相关内容。

目前临沂没有招飞会,年底各大航空公司都有招飞,基本上山航、青航的招飞地点在山东。
山航在济南招飞行学员,青航在青岛招安全员。具体步骤:山航或青航的官网上报名。
山航招飞流程:初筛面试及体检→上站体检(由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执行)→ 背景调查 → 体检复检 →审核录取→飞行培训
2.1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:
a. 合格;
b. 不合格。
2.2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、方法见附录A,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。
3 一般条件
3.1 身高不应低于1.65 m。
3.2腿长不应短于74cm。
3.3体质指数(BMI)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.5。
体质指数小于18.5,骨骼发育良好可视为合格;体质指数大于24,腰围小于85cm,腰臀比小于0.90,体型匀称,肌肉发达,胸、腹、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可视为合格。
3.4 不应有恶性肿瘤,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。
3.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。不应为艾滋病病毒(HIV)携带者。
3.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。

4 精神、神经系统
4.1 不应有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。
4.2 不应有人格障碍。
4.3 不应有癔症、神经症。
4.4 不应有睡眠障碍。
4.5 不应有物质依赖、物质滥用。
4.6 不应有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。
4.7 不应有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。
4.8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、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。
4.9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、颅脑损伤及其病史。
4.10 不应有反复发作的头痛。
4.11 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。
4.12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。
4.13 不应有肌肉疾病。
4.14脑电图不应出现痫样放电和局灶性异常,且不应有中度或以上异常。
5 心理
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。
6呼吸系统
6.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。
6.2 不应有肺结核。
胸部X线检查时,一侧肋膈角稍钝伴轻度幕状粘连、肺野有散在的钙化点或少许条索状纤维化影,无临床意义,可视为合格。
6.3 不应有气胸及其自发性气胸病史。
6.4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。
7 循环系统
7.1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。
7.2 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;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。
7.3 心率每分钟不应低于50次或高于110次。
7.4 不应有心电图异常,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:
a)P-R间期小于0.12s,不伴有δ波及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;
b)P-R间期在小于等于0.30s的 I度房室传导阻滞;QRS间期小于0.12s的室内传导阻滞;
c)右束支传导阻滞;
d)非病理性心电轴左偏大于等于-45度,或心电轴右偏大于等于+110度;
e)非病理性游走性心律;
f)偶发性早搏。
7.5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,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:
a)轻度下肢静脉曲张;
b)左侧轻、中度精索静脉曲张。
8 消化系统
8.1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、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。
8.2 肝囊肿直径不应大于10mm,或其数目不应超过两个。
8.3不应有病毒性肝炎、肝功能异常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。
急性病毒性肝炎(乙、丙型肝炎除外)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可视为合格。
8.4 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。
8.5 不应有胆囊息肉。
直径小于等于5mm、不伴有胆囊壁增厚、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可视为合格。
8.6 不应有直肠、肛门疾病及各种疝。
单纯的内、外痔,肛裂可视为合格。 三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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